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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股份有限公司

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最常見的公司形式:其股份不得公開轉讓,成員的法律責任以所持股份的未繳股款為限。

香港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具備下列特點:(a)其股本分為股份;(b)成員人數上限為 50;(c)股份轉讓權受到限制;及(d)禁止邀請公眾認購其股份。大部分香港中小企業以此形式註冊。